愛心,是文明社會的基石,也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情感,社會因愛心而變得和諧,社會因愛心而變得溫暖。在社會這個大家庭里,如果每個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圍之內為社會獻出一份愛心,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更加燦爛陽光,溫暖和諧。當然,愛心也需要社會這個大家庭來滋養、呵護,如果沒有社會的滋養與呵護,它也會隨著諸多的現實問題而枯萎。
前不久,嘉峪關新聞網在救助站里拍攝的一段視頻顯示,一位退休職工,她在8年多的時間里,不斷收養無家可歸的流浪狗,給它們做飯,打掃籠舍,在收養過程中,一般剛送來的流浪狗健康狀況都不好,有殘疾的、患皮膚病的、失明的、年老體衰的……面對這些問題,她并沒有放棄它們,而是有針對性地進行診治,讓400多只無家可歸的小狗,在記者的鏡頭下有了活蹦亂跳的機會。雖然說愛心人士收養流浪狗,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狗患”,但從另一個側面看,也反映出少數養狗人士的不文明行為,他們出于多種原因,中途“流放”了自己的寵物。對于居民文明養狗,我市也出臺了相關管理條例,并且多次發出倡議,但還是有被遺棄的小生命。400多只狗,對于社會來說不算多,但對于個人來說不是個小數目,維持日常所需就是一大筆開支,僅靠一個人的力量是難以維系的。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成了一種時尚,選擇喜好是一種權利,但養犬不僅僅要的是權利意識,更要有責任意識,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要達成這一基本共識,還得從文明養犬說起,如今隨意丟棄小狗的現象依然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關鍵問題是被丟棄的小狗沒名沒姓,身上沒有任何的標識牌,如何追究飼養人的責任,這是個現實難題。
管好一只寵物狗,絕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而是體現著治理體系的“密度”,反映著治理能力的“精度”。文明養犬,一方面需要喚起居民內心的文明意識。狗是一種很聰明的動物,在獲得狗對我們無限信任的同時,我們也應給予狗相應充分的照顧,不應隨意丟棄,理應提供屬于它們生存的條件。另一方面,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文明也是管出來的。根據相關規定,居民養犬,應當首先按規定對狗進行免疫,之后到相關部門申請注冊登記,辦理狗證。這一系列的目的是落實養狗人的責任。但令人失望的是,時至今日“一狗一證”的目標還遠未實現,無證養狗、隨意丟棄屢見不鮮。如果每個小狗脖子上能戴一個類似項鏈的東西,上面刻有養狗人住址或證明身份的字樣,就算丟失也能很快找到責任人。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在管理上進一步細化,在落實措施上下工夫,讓每個飼養者將愛心堅守到底,讓流浪狗逐年減少,讓文明之花處處開放。(雪 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