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堅決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了,在學校好好學習,尊重師長,與同學和睦相處,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奔斡P市未檢檢察官與“臨界”未成年人小天和小亮(均為化名)談話時,二人發自肺腑地談到2023年4月初,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在木鐸工作站開展工作時,發現兩名未成年人參與了一起打架斗毆事件,未檢檢察官隨即對兩名未成年人的家庭情況、學習情況、事件發生的起因經過等開展走訪調查。4月21日,未檢檢察官在未成年人一站式辦案區,對兩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展“臨界預防”幫教會,并邀請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學校老師以及教育局的工作人員一同參會。會上,參會人員就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學校法治教育、交友習慣、性格特征等方面進行了深入交流。
未檢檢察官對2名未成年人進行訓誡,向小天、小亮(均為化名)及其監護人釋明其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告誡2名未成年人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謹慎交友,服從父母、學校管教,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做有理想、有目標的好少年。同時,未檢檢察官要求家長們依法履行監護人職責,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積極引導、幫助孩子遠離不良行為,重返正途?!爸x謝檢察官讓我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請檢察官放心,三年后,我會帶著高考成績單來這里報道”小天和小亮(均為化名)在訓誡會結束后愉快地和檢察官約定。此次“臨界預防”幫教會不僅起到了對兩名未成年人的訓誡幫教效果,更是檢察機關為其及監護人量身打造的法治課。下一步,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立足檢察職能,把專業化辦案和社會化幫教結合起來,做好未成年人“臨界預防”工作,用好“臨界預防”喚回暫時迷失方向的少年。
什么是“臨界預防”?
顧名思義,就是對那些面臨刑事處罰邊界的未成年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將犯罪預防工作向前延伸,變事后幫教為事前預防,避免他們走向犯罪。實踐中一般包括四類人群:一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因違法犯罪情節輕微,被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二是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或情節顯著輕微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未成年人。三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的未成年人。四是有過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撰稿人:袁芳)